咨询热线:139-1233-3776
热门话题: 婚姻继承 | 劳动工伤 | 合同纠纷 | 交通事故 | 刑事辩护 | 损害赔偿 | 房产纠纷 | 公司并购 | 外商投资
您现在的位置是:常州律师网>劳动工伤>  正文

工伤事故死亡赔偿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12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

相关文章:

个人合伙的特征及其民事责任
何谓民事官司及常见的民事官司?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并未缩减公民权利
开发商“两面三刀”购房者怎样对付面积猫腻?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